古建筑群消防保护设计方案
中华民族有着博大久远的民族文化,悠久的历史赋予了我们丰富的文化遗产,古建筑就是文化遗产的直接载体,是我国珍贵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祖先留给我们的一份丰厚物质、精神和文化财富,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它具有不可再生性。然而很多因素却威胁着古建筑的安全,火灾便是其中的主要因素之一,如被广大藏胞尊为神圣佛地的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的拉卜楞寺大经堂,于1985年4月7日因灯烛引发大火,连同正在展出的1000多件极为珍贵的文物、经卷、珍宝等均被毁于一旦,供4060名僧众诵经的大经堂变成了废墟;2003年1月19日,有600多年历史的湖北省武当山遇真宫荷叶主殿共236平方米的建筑不到3小时便被大火烧毁;甘肃省的拉卜楞寺,兰州市的城隍庙戏楼等,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笔者有幸参与了湖南省古建文物消防保护方案设计,就上甘棠古建筑群消防规划和建设来共同探讨古建筑的消防建设。
古建筑存在的火灾危险隐患
1.平面布局古建筑设计的先天不足
上甘棠村是典型的封建社会中聚族而居形成的村落,基本上毗连建造,庭院相连、建筑与建筑多为过廊相通,防火间距严重不足,现代消防车根本无法靠近和通行。一旦发生火灾,火势会迅速蔓延扩大, 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扑救,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2.古建筑耐火等级低,可燃物多
古建筑大多为木结构或砖木结构,耐火等级为三、四级,耐火性能极差。木质结构历经几百甚至上千年的日晒风吹雨淋,造成建筑木质腐蚀、干燥、疏松,含水量远远低于一般自然干燥的含水量,木材的燃点逐渐降低,极易燃烧,有些古建筑及建筑构件表面还有大量的油漆和彩绘,大大增加了古建筑的火灾荷载。
3.灭火设施严重不足
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古建筑很少考虑消防设施,后期为了保护古建筑原貌,不破坏建筑的完整性,很少在古建筑中增加现代建筑消防设施,这就造成古建筑一般无消防水源、无消防车救火或有车无路、有水无设施的尴尬局面。
古建筑的消防设计
1.现场勘查
现场勘察内容包括:
建筑物、建筑群的外形尺寸及相互关系,与周围建筑群的关系;
建筑物的文物级别及建筑材料特性;
建筑物内常住人员和流动人员情况;
建筑物的出入口状况、疏散的方向和方便程度;
建筑物所在地区的地理、气象、环境等条件;
建筑物所在地及其周围的各种线路设置状况;
建筑物火灾历史和薄弱环节;
现场勘察方式:采用调查、访问、目测和仪测结合的方式进行,整理勘察记录形成报告,作为设计依据。
2.消防水源及消防水池
古建筑能够保持几百上千年,一般与其地理位置有着重要的联系,一般有山有水,山上树枝可生火做饭,人们生活更是离不开水。甘棠村古建筑群依山而建,三面环山,另一侧为谢沐河,该河流常年不断流,水质较好,枯水位时能够满足消防水池补水要求。后山上较高处修建高位钢筋混凝土消防水池,水池有效容积为180m³,建成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满足灭火的需要。
室外消防用水量为25L/s,火灾延续时间2.0小时,扑灭一次火灾用水量为180m³。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超过48h。水泵采用水位控制自动启动,消防水池水位达到消防警戒水位时自动启泵,水位达到高水位时自动停泵。
3.消防给水系统
《文物法》规定:“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所以古建筑的消防技术保护原则应是在不破坏古建筑原貌的基础上,确保消防安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国家级保护单位的砖木结构和木结构建筑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笔者认为这样的规定不切合实际,古建筑内不宜设固定消防给水设施。按建规的要求设置喷淋和室内消火栓系统,势必破坏古建筑原有的价值,失去了保护的意义和初衷。
大部分古建筑距离消防队较远,或因地形等条件的限制,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在短时间内无法到达,须立足于自防自救。
从山上消防水池接2根DN150消防出水管,沿建筑群四周道路环状布置,管径为DN150。给水管上每隔60米设置消火栓,给水管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超过5 个。室内消火栓宜采用消火栓外置形式或设在门厅或门口,并设设置明显标志,且保证每一防火分区的水枪充实水柱能达到室内任何部位。
4. 灭火器配置
为有效的扑灭文物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需合理配备建筑灭火器。古建筑群按A类火灾场所、严重危险级配置灭火器,采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不超过15米,并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设置在室外时,应具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虽然消防技术规范没有规定古建筑要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火灾自动报警能够及时发现着火点,并通知灭火人员,是保护古建筑的有效措施,所以古建筑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对于古建筑群,因其占地面积广,报警时须对其进行分区。上甘棠村可共分为18个报警区域,报警回路采用闭环形式。当火灾发生时,同时通知着火报警区域及其邻近报警区域,便于人员赶至灭火。
原设计考虑到有线设备很容易对原建筑物产生结构性损坏,在所有建筑物内部的感温或感烟探测器,以及室外设置的手动报警按钮均加装无线探测器底座,北京文物专家审批时提出,无线探测器因其供电不稳定、设备电源维护困难,建议采用传统的有线敷设形式。
另设置了火灾应急广播系统,该系统平时可在公共区域播放背景音乐,发生火灾时兼作火灾事故广播使用,用以在紧急状态下指挥、疏散人群。
6. 防雷措施
古建筑一般都是建在较高的台基之上,或人群聚集的地方,或崇山峻岭之上,建筑群屋体高大耸立,周围古木参天,接触点高,木质干燥,地处雷击多发区,极易引起雷电火灾。设计时需合理选择避雷针安装方式,计算保护范围,屋顶和屋檐四角应在保护范围之内。接地体应就近埋设,以减少防雷装置的反击电压,避免造成放电的危险。
7.设计和施工中的文物保护措施要求
文物建筑范围内进行的消防工程设计和施工,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和对文物本体尽量少干预的原则。
消防工程设计和施工,应不破坏文物建筑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不得造成文物建筑的安全隐患。
消防水池的位置选择必须符合文物建筑保护规划的要求。
管道的位置,应尽量选择空闲地,以不破坏文物建筑原状地面、基础或最少扰动文物建筑原状地面和基础为原则。
在文物建筑本体周围施工,必须对有损伤隐患的建筑部位进行封护、遮挡和隔离。
室外传输线路,应尽量采用多种线路合槽并网设计和施工。管线暗敷时,应尽量避开建筑基础,遇到必须经过文物建筑地面和基础时,应按文物维修要求,做好地面、基础的恢复。
通过墙体进入室内的管线,不得人工掏挖,必须使用钻孔方式。钻孔孔径以满足管线穿入为限,室内的金属管、金属槽不应直接固定在木构件上;杜绝管线、管槽固定在彩画和壁画上。
8. 自救消防措施
《消防法》规定:“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上甘棠古建筑群远离城市,且交通路况不理想,离最近的县消防站需40分钟左右的车程,地方消防基础建设不完善,且周围村落人口比较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需加强自防自救的措施,以建公安、企业专职、兼职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站,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消防站的建筑面积不一定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因地制宜,宜小型、适用。
上甘棠村小型消防站设于村头交通通畅地段,和消防控制中心合建,建筑外貌与古建筑群格调相协调、一致。
消防器材装备立足古建筑群火灾扑救的实际,配备两轮消防摩托车、推车式灭火器、消防水枪、水带、抢险救援器材、消防人员防护器材、通信器材、训练器材等。
结束语
古建筑的消防保护不同于现代建筑防火设计,其消防措施应因地制宜合理考虑,采用先进的现代科学防火措施极面对当前古建筑物防火安全问题,选择合适的消防方案,科学合理地保护好人类的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