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保护与发展
保护与发展这两个性质相互对立的词语在古建筑保护界长久以来都是人们争议的焦点。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矛盾的双方既是对立的,又是相互联系的,它们同时存在,又相互依存,不可能其中一方单独消失,另一方独立存在,在一定的时期内可能某一方占主导地位,但另一方不能完全消失。
作为一个拥有众多传统文明的城市,境内遗留许多名胜古迹和动人故事。同时,也留下了许多相关的古建筑和遗迹。当一个城市的经济不是很发达的时候,加快城市更新改造和城镇化进程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城市中的古建筑往往会被一些人因为经济利益的驱使被作为它用,如建造居民小区解决住房问题;或是建造商业建筑,获得商业利润等等。尤其是处于城市中心区域繁华地带的古建筑,它们的商业价值较高,但是往往这一类建筑在当时的古城区中也是处于中心地位,建筑的文化艺术成就较高,古建筑的保留价值也相对较高,这样就形成了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建设发展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的大小是在不同的条件,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区域内有着大小不同。
如何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建设发展之间的关系呢?必须本着既有利于经济建设,也要有利于历史文化保护的原则,坚持在保护历史文化的前提下进行发展经济建设。如果单单顾及发展经济建设,将城中的古建筑推倒拆除,建起高楼大厦,玻璃幕墙,这样短时间内是可以获得一定的商业利益,改善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可是等到城市发展到一定规模时,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后,就会开始有精神、文化层次上的追求,开始思考自己城市的渊源、文明的源头。然而此时,代表城市发展历程的古建筑已不复存在,数千年来演变至今的城市格局也已被打破,铸成的错误已无法弥补。所以必须事先看到每步的发展所带来的后果,重视对古建筑保护才能避免将来的叹悔。
这样,是不是只要将古建筑保护起来,而不用去发展经济建设呢?当然也不是。生产力的发展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一味的保守只会阻碍历史的前进,社会的进步在社会的经济得不到发展,人们的生活得不到改善的前提之下,古建筑的保护就显得没有任何意义了。所以在历史文化保护与发展经济建设之间要建立起一个平衡关系,简而言之就是把握好“度”。在城市发展与建设中要坚持近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好历史文化保护与发展经济建设之间相互矛盾又相互联系的关系,在对城市进行履行建设之前,需要一些具有思想前瞻性的人针对城市的情况进行合理的规划,并对古建筑进行分类、分级保护。对保护等级较高或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意义或科学研究价值的建筑物应进行保持原状的保护或修护;对保护价值并不是很高的建筑物则进行改造,继续使用或改变其使用性质作为他用。但是古建筑保护的工作困难重重,其中原因很多。
首先,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数千年,但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并不追求纪念性、长远性,材料绝大多数采用木头,极少出现石材,木结构虽然结构上具有柔性,但材料的耐腐蚀性差,易着火,存在安全隐患,能长久保存下的古建筑并不多,绝大多数都在时间的长河中灰飞烟灭了。
其次,保存下来的建筑多数是经过历朝历代的修复之后的建筑,各个构件的年代不尽相同,修复的标准难以确定。例如:唐代遗留下的五台山佛光寺大殿,是中国现存最早的木构建筑,其内部结构为唐代所造,屋顶等外部构件则为宋元明清各朝各代修复后的结果。在对此建筑进行保护的时候,有人主张将后世的修复改正过来,重新修成一座唐代的建筑,可是这样做的后果只是出现一座现代的仿唐建筑,并无任何历史文化意义,所以最终采用保存现状的做法,接受历史上的修复,把结果作为历史的一部分来对待,大殿成为历史的一个见证物。
再次,古建筑保护的一个重要原则为“不改变文物原状,修旧如旧”,而现在许多从事保护工作的人对待古建筑的态度都是“修旧如新”,就好像修了之后不新就显示不出自己的辛劳似的,甚至用现代的材料和工艺来强行模仿古代的做法,这样修出的部分让人感觉很不协调。还有更加恶劣的做法,在古建筑表面上涂上一层油漆草草了事,这样不仅难看,而且破坏了建筑表面原来的肤理。建筑外表鲜艳、崭新,完全是现代人用拙劣的手法建起的一座仿古建筑,不仅没有科学考查的依据,也显示不出它本来应有的历史沧桑感。但是,我认为这个“旧”不应是指陈旧、破破烂烂,而是指恢复原貌,还文物的本来面目。把古建筑改头换面是不对的,弄得面目全非是错误的,但“蓬头垢面”也是不行的。至于恢复原貌,则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加以确定。
在古建筑中还存在有很大一部分,并不属于法定保护范围内的古民居、街道。这些居民已经不适宜现代人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方式,室内空间小,居住舒适性差,不易装修,难以满足保温隔热的要求,但是这些寻常巷陌又寄托着人们对旧的生活的怀念,充满着人们的回忆。如果能考虑到这些非物质层次的要求,对老房子加以利用,将其改建,改变使用方式,这样既可以将古建筑保护下来,又可以获得商业利润,实为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文化发展相结合的好途经。例如:上海的新天地是某企业将上海里弄民居改建成一个商品位的时尚娱乐中心。又如上海苏州河畔沿岸上世纪初建起的厂房,有很多被改建成艺术家工作室,供游人前去参观和欣赏,别有一番风味。
总之在古建筑保护的道路上,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本着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建没相结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解决每个城市面临的问题,我想对历史文化保护更加应该重视起来,现在发展经济建设的呼声越来越高,而文化保护则是一种长远性的投资,见效慢,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预先看到它的重要性。因此,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历史文化保护意识,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风尚。做到历史文化是人民群众创造出来的,也要依靠人民群众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