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收藏评级标准(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一级文物是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二级文物是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三级文物是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博物馆、文物单位和有关文物收藏部门可以根据本标准进行选择和分级。当需要分级时,可以执行社会上其他散落的文物。
所有一、二级收藏的文物均为珍贵文物,三级收藏应当经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确认。
文物收藏定级标准如下:
一级文物
一是反映我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社会历史发展的代表性文物。
二是反映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科学发明创造的代表性文物。
三映各民族社会历史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代表性文物。
四、反映历代劳动人民反对经济剥削、政治压迫和名义领袖的代表性文物。
五、反映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友好交流的代表性文物。
六、反映中华民族抗外侮、抗侵略的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代表性文物。
七、反映历代著名思想家、科学家、发明家、政治家、军事家、教育家、作家、艺术家和历代著名工匠的代表性文物。
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反映了各民族的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和宗教信仰。
九、中国古代书籍中具有代表性的善本。
10、反映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重大事件和杰出领导人的革命实践活动,以及为中国革命做出重大贡献的代表性文物。
十一、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重大历史事件、领导人、著名烈士的代表性文物。
十二、反映中国各党派、团体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爱国侨胞等社会名人的代表性文物。
十三、国内外其他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
二级文物
一、文物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价值或较高的艺术价值,但在全国或地区存量较大。
二、具有一定历史、科学价值或一般艺术价值,但在全国或地区存量较少的文物。
三、反映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或较高艺术价值的地区、民族或时代文物。
反映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或对研究历史问题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五、能够解释某一历史问题的文化类型和文化特征的集体文物。
时代较晚,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一般,但经济价值较高。
七、反映各地区、各民族的重要民俗文物。
八、反映历代著名艺术家或著名工匠的重要作品,一般艺术家的精品。
九、中国古代书籍中具有重要价值的善本。
十、国内外其他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三级文物
一、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在全国或地区存量较大的文物。
二、反映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地区、民族或时代文物。
三、反映历史事件或人物,对研究历史问题有一定价值的文物。
四、反映某一文化类型和文化特征的区域性非主要文物。
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民间文物。
六、反映某一历史时期艺术水平和工艺水平的作品,或艺术水平较高但损伤较重的作品。
七、中国古代书籍中具有一定价值的善本。
八、国内外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一级文物定级标准示例(供参考)
1、玉器时代准确,质地优良,遗存稀少,具有艺术和工艺特色或研究价值;具有准确出土地点、资金识别或其他重要特征的,可作为断代标准;具有明显地方特征的代表性作品可以代表一个地区或车间;能够反映某一时代风格和艺术水平的民族关系和中外关系。
2、陶器可以代表某种文化类型,具有特殊的形状和完整的形状;有确切的出土地点可作为断代标准;三种颜色中,形状美观,色彩艳丽,形状完整。
3、瓷器-时代准确,遗迹稀少,在艺术或技术上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有年度或准确的出土地点可作为断代标准;造型、装饰、釉色等能反映时代原有风格和浓郁民族色彩的;历代著名瓷器和著名窑炉的其他代表作;元、明、清时期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民用窑瓷;著名工匠的代表作。
4、铜器造型精美,能代表一段时期的工艺铸造技术水平;有确切的出土地点可作为断代依据;铭文反映重大历史事件或重要历史人物;书法艺术优美;传世稀少,在工艺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和科学价值。
五、金银器——历史、艺术、科学价值重要,工艺水平高超,造型或装饰精美。
六、石砖——时代早,具有代表性的石刻;雕刻年或业主可以作为雕像碑的基础;可以直接反映社会生产、生活、生动、美丽的石雕;技术精湛、内容丰富的肖像石;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或艺术价值的碑文墓志;文字或装饰精美、历史价值重大的砖瓦。
七、法书画——元代以前比较完整的书画;唐代以前艺术水平高、头尾齐全的写本;宋代以前有作者或年龄高、书法水平高的;宋元时期有名或无名,艺术水平高;历代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名人手写;明清以来重要艺术流派或著名画家的精品。
八、甲骨-记忆内容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龟甲、兽骨完整;刻字精美或有特点,可以切断甲骨。
9、符号印章-印章、封泥、符号印章,文字精美,材料珍贵,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或较高的艺术价值;明清篆刻中主要流派或代表人物的代表作;历代重要历史人物的印章。
10、货币——在中国货币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货币、货币模式和钞票版本数量很少或完整;对农民政权发行的货币产生重大影响的珍品。
十一、牙雕——时代准确,遗迹稀少,在雕刻艺术史上具有重要价值;典型反映民族工艺特点和工艺发展史;著名工匠或艺术家的代表作。
十二、竹雕——时代准确,竹雕工艺史上有独特的风格或特点;准确的识别可以作为断代标准;制作精美,工艺水平高;著名工匠或艺术家的代表作。
十三、漆器-型号准确,遗迹稀少,能代表一定历史时期典型的漆工艺品种;造型、装饰、雕刻、色调、工艺水平高、完整;著名工匠的代表作。
14.珐琅-款式准确,遗迹稀少,时代风格鲜明;造型、装饰、釉色、捏丝等工艺水平高且完整。
十五、编织刺绣——具有历史研究价值的早期物理或物理痕迹;早期、准确的年龄和起源;基本保持原色能代表历史时代的技术水平;色彩鲜艳,装饰精美,具有典型的时代特征;历代名人使用和保存的优质产品;著名工匠的代表作。
十六、古籍善本——宋、金、元旧刻;宋、元旧抄;明、明以前的稿件与著名学者或收藏家抄本;明、清著名学者或收藏家的批准题跋;以及内容、版本、印刷技术等特点的稿件。
17.碑帖拓本——元代以前的碑帖拓本;明代整个拓片和罕见的拓本;早期拓本和多字本,原物重要,已丢失。清代或现代拓本很少流传。
十八、武器——重要战役(包括起义)使用的历史情节重要、数量稀少的武器;能代表历史阶段军械水平的武器;历代名人使用的武器。
19.宣传材料——传单、口号、宣传画、好消息、号码外,反映民主革命时期重大历史事件或由中共中央、地方党政组织发布。
20.证据-反映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政策,数量稀少,直接关系到各地区团体直接相关,具有特殊历史情节的旗帜、印章、证件等。
21、文件-中国共产党重要会议文件原件;重要文件原件不存在的罕见早期复印件或具有特殊意义的早期复印件;反映各党派团体重要会议和重要历史价值的文件。
22.名人遗物——已故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各党派团体领导人、爱国侨胞、社会名人的手稿、信件、题词、题词、签名;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日用品。
注:二、三级文物定级标准的例子可按一级文物定级标准的例子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