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历史建筑不得随意拆迁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的意见》。今后,安徽省将坚决防止拆迁、真假、旧建新等建设性破坏;确定的历史建筑不得随意拆迁。同时,推进建立统一的历史文化街区标识体系。
坚决防止拆真建假、拆旧建新等行为
在保护规划编制方面,安徽省将加快到2030年完成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积极探索和推进到2035年的保护规划编制。新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保护规划编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村保护规划应当在今年年底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强调,各地要认真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要求纳入相关法律规划和年度规划,坚决防止拆破坏。在保护范围内从事房屋建设活动、道路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损害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和历史环境景观。
此外,安徽省还将鼓励利用河流、古道、绿道等跨行政区域的线性资源,促进历史文化名城、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文物和历史遗迹的连接。
已确定的历史建筑不得随意拆除或搬迁
安徽省除加强历史文化街区资源梳理外,还将依法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根据要求,经省政府批准的历史文化街区应当自批准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保护规划的编制。已完成的保护规划应当及时提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审查,并报当地设区市政府批准。
同时,加快历史文化街区上市,建立统一的历史文化街区标识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功能复兴。商住混合型历史文化街区应以历史文化价值为主导,避免过度商业化。对于居住型、商住混合型历史文化街区,不得违背群众意愿搬空原住民进行商业旅游发展。街区改造不得违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今年以来,安徽省将实施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三年行动计划。其中,2019年要求明确历史建筑测绘文件和保护图。2020年,已公布历史建筑测绘,推进历史建筑省级数据库建设。2021年,省历史建筑省级数据库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网。根据测绘结果,安徽省将鼓励充分利用互联网+探索虚拟与实物相结合的保护信息显示。
今后,安徽省还将规范历史建筑的建档和挂牌。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设立城市、公布城市的县,要加快历史建筑上市和信息录入。非历史文化名城县要全面推进历史建筑普查,及时开展历史建筑认定、名单公布、上市保护,到2020年底完成历史建筑确定。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不得随意拆除、搬迁已确定的历史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