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千年古村文物古建筑被拆
2月15日,郑州中院官方网站发出公告,已受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的公益诉讼,原告要求被告就拆毁文物事件,向全国人民道歉,对未拆文物原地保护,对已拆文物采取遗址性保护、建博物馆复建被拆文物。这是2013年新民事诉讼法规定公益诉讼制度以来,河南省法院受理的首起由公益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
为给产业园挪地5处文物被强拆
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中,有千年历史的上街区峡窝镇马固村就有7处明清民国古建筑列为不可移动文物。
所谓不可移动文物,是指先民在历史、文化、建筑、艺术上的具体遗产或遗址。一旦建筑物或遗址被列为不可移动文物时,就受到主管机关保护,未经许可,包括所有者在内的任何人都不可以任意变动、修改。如因建筑工程开挖而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或考古遗址,为保护文物,工程通常要立即暂停。
2015年4月,马固村已是一片废墟,7处不可移动文物仅剩两处。据悉,上街区对马固村进行整体搬迁,是为让位于一名为“智能电器产业园”的项目。
公益组织起诉多部门强拆文物侵权
郑州千年古村5处文物遭拆事件被包括大河报在内的多家媒体连续曝光后,民间非营利性公益组织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对此事极为关注。该组织最早起源于由民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科协批准成立的中国麋鹿基金会,2009年更名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此前,该基金会曾对8起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提起公益诉讼。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院和中卫市中院均以该基金会不是“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以起诉人不符合主体资格为由不予受理案件。而到了2016年1月29日,最高法院对该基金会提起的8起腾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诉讼案作出终审裁定——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院和中卫市中院的民事裁定;由中卫市中院立案受理这8起公益诉讼案件。
马固村拆迁事件发生后,该基金会以公益侵权为由,将上街区峡窝镇马固村村委会、上街区政府、上街区峡窝镇政府、上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告上法庭。
要求被告建博物馆复建拆迁文物
2月15日,郑州中院官方网站专门发公告,表示该法院民二庭1月29日受理该起公益诉讼案件。郑州中院为保障其他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机关和有关组织的诉权,专门将该案受理情况进行为期30日的公告。
原告表示,被告郑州市上街区峡窝镇马固村村委会的拆毁行为及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郑州市上街区峡窝镇人民政府、郑州市上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不履行保护文物的法定职责,致使马固村五处不可移动文物被毁。为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4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为马固村文物毁坏事件向全国人民道歉。依法判令第二、三、四被告,重新规划原马固村地区,对王氏宗祠和关帝庙两处不可移动文物原地保护,对已拆除的王德魁故居、张连伟民居、王洪顺民居、王广林故居、马固村教堂,采取遗址保护措施;依法判令被告在马固村建立文物博物馆,在博物馆内复建已拆除的五处不可移动文物。公益诉讼难难在主体不适格。
河南省言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闫斌说,在民事诉讼法修订前,公益诉讼无明文规定,而是要求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这导致很多人因不符合诉讼主体无法维权。以前一些所谓公益诉讼都是以个人被侵权的方式进行公益维权,但很多案件都卡在“主体不适格”这一老大难问题上。直到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第55条才有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迄今为止,全国公益诉讼成功立案的仅2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