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380处老宅候选“历史建筑” 含明清时期古建筑110处
建于1910年前后、占地近1500平方米的金家大院是清末历城知县金有大的宅第。
8日,市规划局公布济南历史建筑普查成果分类及评级标准。380处济南市建议历史建筑名录根据价值高低及建筑年代、工艺等因素被划分为3级。据悉,最终历史建筑名单经审批后将用3年时间分批次向社会公布。
2016年3月,规划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济南市历史建筑普查和名录编制工作,最终形成济南市建议历史建筑名录380处。这380处都是咋选出来的?又有何分别?8日,规划局公布了此前普查认定标准及成果分类。
普查认定标准
时间标准:50年以上,部分特色突出的缩短至30年
历史价值: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有关的建筑或名人故居等
学术价值: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建筑;具有异国建筑风格特点的建筑;著名建筑设计师的代表作品。
人文价值:反映历史文化、民俗传统、地方特色的建筑;具有代表性的工业遗产。
其他:原貌恢复重建或异地迁建的历史建筑。
普查成果分类
按建筑使用功能划分为五大类:具体为传统民居类(268处)、工业遗产类(29处)、商业办公类(38处)、宗教文化教育类(22处)、其他类(23处)。
按建筑年代划分为三个时期:具体为明清时期(约110处)、民国时期(约193处)、建国后时期(约77处)。
按建筑风格划分为四大类:具体为中西结合的建筑风格、折中主义建筑风格、传统建筑风格、日式建筑风格。
据了解,为进一步有效保护历史建筑,留住城市记忆,规划局近期综合评估了历史
建筑价值的高低,用科学赋分方式对380处历史建筑进行了科学量化,共划分了3级分级名单。其中Ⅰ级历史建筑42处,Ⅱ级历史建筑184处,Ⅲ级历史建筑154处。
据规划局工作人员介绍,当前380处历史建筑还是建议名录,并非确定名单。最终名录将报市政府审批后,用3年时间分批次向社会公布。此评估将为下一步公布历史建筑名单及分批开展保护图则编制提供依据。
记者了解到,市规划局目前已完成首批24个保护图则编制。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禁止拆真建假、拆旧建新,做好济南市历史建筑的挂牌、保护、修缮和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