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之变,古建行业从业者怎么看?
日前,住建部发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明确将来古建园林工程须由具备建设工程总包资质的企业承接,现在的古建园林施工企业如不具备总承包资质不能再承接古建工程。
一石激起千层浪。古建和园林行业从业者对此纷纷发表意见,供读者和决策者参考。
专家建言
01刘大可
古建筑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文物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审核专家库专家。
基于古建专业特殊性,不建议合并。
1.古建专业与其他专业有较大区别,这也是许多总承包企业现在还没有古建资质的原因。如果古建资质并入了总承包资质,会导致那些本不懂古建的企业去干古建活,后果是造成古建筑外观的不伦不类,以及内在结构质量的下降。
2.大部分古建专业承包企业不具有总承包资质。那这些企业的资质怎么个合并法?必须企业合并?这等于说,这些企业以后就不能干古建活儿了。那不等于把这些企业置于了停业或半停业(如果这些企业还有其他资质)的处境?
3.古建施工企业大多数都是中、小企业,很多都是市、县等地方上的企业。这些企业的绝大多数员工都是当地的老百姓。正是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企业解决了当地的许多就业问题。这些企业本来的生存条件就不那么好,资质合并后,这样的企业就很难生存了。许多员工会因此失去工作。一些正常的家庭会致贫,一些脱贫家庭的会返贫。
4.西部许多地区和边远地区的许多市、县都有这样一个特点:缺少现代化施工技术、缺少大型设备、企业没有规模,但不缺工匠,不缺熟悉当地建筑的人。当地的古建筑和仿古建筑一直靠当地的古建企业和当地的工匠干。如果合并了资质,西部地区和边远地区有许多企业将会停业,地区经济会受到影响。这对于支援西部地区战略和脱贫攻坚工作是不利的。
5.古建筑不但是一个专业,更是一个独立的建筑类别和学科。取消了这个专业资质,实质上对这个建筑类别和学科的建设发展特别不利。
6.古建筑属于中国传统文化。任何改革都不能不利于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也不应该不利于传统文化人群的生存。这与新时期对传统文化的政策不符。
7.中国的建筑主管部门如果不用管理手段尽力保护和强调本民族的建筑,这个工作思路是不对的。
02马炳坚
古建筑专家,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原会长,北京市古代建筑设计研究所所长,《古建园林技术》杂志主编。
这是一个错误方案,我表示反对。
关于资质改革的意见
目前,我国现存有古建园林施工资质的企业,除极个别的单位隶属于具有建设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之外,绝大多数不具备这个条件。而且它们大多数都是小型私企或小型股份制企业。这些企业不可能因资质合并而归入到大型总承包企业当中。取消他们的资质就是砸了他们的饭碗。
即使将来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古建单位并入总承包企业,也很难实行管理。总承包企业是以现代建筑工程为主要业务,古建工程普遍规模很小,日久在总承包企业中必然因被边缘化而逐渐消亡。
现代建筑的性质是工程,而古建筑则有相当部分属艺术范畴,如油饰彩画,木、石丶砖雕刻,乃至砌砖瓦,都是极细的传统工艺技术;而现代建筑是以钢筋混凝土、钢结构为主,並且在逐步走向装配化。二者是两个走向不同的分支,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相距越来越远,硬是把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行当放在一个系统内,很难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
工程建设总承包企业和古建筑施工单位所承担的职能和使命不同。
工程建设总承包企业承担的是国家基本建设功能;古建筑施单位承担的是传承弘扬中华传统建筑文化和技艺的功能,他们是古建筑传统技艺的传承者,是国家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和传人,是国家赖以增强文化自信、文化自觉,实现文化自强的实体。在古建施工单位从事技术工作的干部和工匠都是国家的宝贵人才资源,绝非一般的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在国外,这些人都是国宝级的人物。如果因为资质合并问题处理不当而毁了这批力量,我们将犯下难以挽回的历史性错误。
要接受历史的教训。
过去我们犯过很多错误,都是由于决策不当造成的:比如为建设新城乡而拆掉大量有价值的老建筑而割断历史文脉;城乡建设盲目追随外国而抛弃本民族的文化传统,造成城市建设贪大、媚洋、求怪而失掉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包括改革开放初期将文物古建筑保护修缮这项祖国的文化事业也纳入基本建设领域,实现市场化管理,以招投标确定修缮单位的做法,在人才培养、技艺传承、科学使用材料、避免挂靠、确保文物建筑由掌握精湛技术的队伍、人员进行修缮等方面均造成了极大混乱,给文物保护事业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历史的教训十分惨痛,难以挽回!希望我们今天不要再犯类似错误。
最后,引用一段毛主席的话来结束这段陈述:“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
关于资质改革的补充意见
我为什么要针对“将古建施工资质与建设工程总承包资质合并”一事发表不同意见?
7月4日,我以一个在传统建筑行业工作了五十三年的老兵的身份,发表了针对住建部市场司发布的“将古建筑施工资质与工程建设总承包资质合并"一事的不同意见,在业内引起强烈反响。为说明为什么要发表这些意见的理由,需要再作一点补充:
我发表反对意见,并非不赞成贯彻“放管服"改革,大幅压减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类别的举措,而是认为古建筑行业有它的特殊性,古建筑资质的存在有它的必要性,当前将古建筑施工资质与工程建设总承包资质合并还不具备条件。如果过早进行合并,必然导致古建施工行业的消亡。
我的理由是:古建筑行业太小了,太弱了。古建资质的独立存在是国家对这个行业的一种有效的保护措施,它是一个系统,一层外壳,一个容器。如果失掉了这层外壳的保护,这些十分弱小的古建筑企业及其职工很快就会淹没在工程建设的大潮中而失去它们特有的存在价值和存在的条件。
我这里说的“不具备条件"是指目前我们国家从上到下,从领导到群众,包括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在文化自信、文化自觉的认知程度、识别能力方面还很弱,具体到建筑领域则差的更远。不然为什么近些年各地打着建设的旗号拆除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却很少有反对呢?为什么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愈演愈烈却屡禁不止呢?为什么我们大学的建筑教育至今不能培养出既懂现代建筑又懂中国本民族建筑的建设人才呢?为什么建设主管部门、高等教育部门在落实文化强国战略时却始终没人在这方面动动心思呢?为什么不少干部群众满怀热情地去保护老城、保护传统建筑却不知不觉地做了不少画蛇添足、照猫画虎、南装北饰、内衣外穿的错事,白花了不少冤钱还不知道错在哪里呢?说到底是因为自从鸦片战争以来的一百八十年间,西方文化对我们民族的影响太大、冲击太大了;我们本民族文化被边缘化、被忽略、被遗忘的时间太久了,我们对什么是本民族的文化和建筑太生疏了。党中央提出的文化强国战略十分英明,但距离成为全党全国的自觉行动、准确行动还有很多路要走。我们的文化认知能力及文化自觉水平还差的太远。在当前这种条件下,如果急急忙忙将古建资质合并到建设工程总程包资质里去,绝对做不到对总承包资质的加强,也不会实现对古建筑企业业务的拓展,而只会造成古建行业的消亡。
大家都知道“沙里淘金"这种现象。我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首先声明:我打这个比喻设有别的意思,只为说明一种现实和一个道理,请各位不要曲解):
金在通常情况下是与沙混在一起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看到的是沙而不是金。为什么?因为金的含量太少太少了,与沙比起来它几乎为零。而一但把金淘出来,单独放置就不同了:金因能独立存在而充分展示它的光泽、价值并能充分发挥它的作用一一有古建资质存在,就如同金被淘出来放在了容器里;与总承包资质合并,就如同让沙金重归沙海。我想,涉及古建行业的改革,如果能进行深层次的、慎重的思考,得出的结论不应该是让沙金重归沙海,而是继续让它独立存在,继续发挥它不可替代的价值。
资质合并和党的文化强国战略比较起来,后者是大局,更加重要,更加紧迫,甚至关系到民族兴亡。
所以,我建议:在有关部门举起改革之刃向下切的时候,把刀锋稍稍偏离那么一丝一毫,躲过这只存放金沙的容器一一因为里面的金子实在太珍贵了。一旦将它切碎,不仅是我们民族损失,而且客观上还有消弱文化强国战略的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