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好古建筑——拴住公众情感记忆
近日报道,到2020年,85%的紫禁城将对观众开放。故宫计划“腾退”约5.1万平方米不合理利用的文物建筑,院长单霁翔与750名员工逐步搬到故宫外办公。故宫古建的腾退开放,让古建筑保护和利用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众所周知,古建筑是先人留下的珍贵文化瑰宝,它具有历史、文化、科技、艺术等多方面价值。一座保存完好的古建筑,既是研究某一阶段历史文化的重要实物资料,又是社会、文化变迁的历史见证。作为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建筑与其他文物一样,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遭到破坏,将是永远的遗憾。
上个世纪上半叶,动荡的社会环境使许多古建筑毁于战火;80年代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剧,不少古建筑又在城市化的推进中灰飞烟灭。如今,保存下来的古建筑又出现了私搭乱建、不合理占用等“老大难”问题。可以说,不可移动文物的腾退保护工作,一直是文保工作的“痛点”。
在这种背景下,作为中国古建筑的集大成者,故宫几次拿自己的“违建”“不合理占用”来“开刀”,不仅彰显出文物保护工作者应有的责任担当意识,更是为其他历史名胜古迹的保护和利用作出榜样、提供经验。据媒体报道,在故宫拆除的“违建”中,不乏有年收入上千万元的商店会所;而对“腾退”迁出的机关单位,故宫也做了大量的沟通协调工作。可见,故宫对古建筑开发利用中的过度商业化和部门利益化正在说“不”。
山东是孔孟之乡,有着浓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古建筑文物资源丰富。在古建筑文物保护中,也面临着相似的难题:随着旅游经济升温和商业开发加剧,不少地方的名胜古迹也建起与古建筑不协调甚至破坏景观的现代建筑;一些古建筑被占用,单位或个人没有文物保护意识,不仅造成文物破损,也阻断了社会与文物之间的联系。正因如此,故宫的“拆违”和“腾退”实践过程,对山东保护古建筑文物有着很大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实际上,古建筑保护一方面要留存原有的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去除不符合要求的各类事项,另一方面也要顺应历史发展潮流,创新多种方式加以合理保护与科学利用。香港曾推出“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邀请符合资格的非营利机构为属于政府的古迹建筑提出再利用建议,以社会企业形式使用建筑,有效发挥了其历史价值。青岛最为知名的八大关景点则采用“入住者养楼”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被外地不少城市学习。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古建筑文物不应是任何单位任何人的“大杂院”“后花园”,而应成为时代印记和文化载体,让其拴住公众集体情感记忆。名胜古迹有可能被战争、自然灾害、年久失修所破坏,也有可能被不合理开发与利用、管理不善等行为所摧毁。我们要防止一些历史文化名胜古迹倒在城市建设的推土机下,也要防止它们的原有风貌被违章建筑蚕食。故宫的“拆违”和“腾退”无疑带了好头,应为之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