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学专家称兵马俑的主人非秦始皇
2009年6月13目,秦始皇陵兵马俑一号坑开始第三次大规模发掘,再次引起全世界的关注和讨论。近日,古建筑学专家陈景元新书《兵马俑真相》出版。书中系统论证并得出结论:兵马俑根本不是秦始皇的!
如果这个论断成立,那么这就直接否定了三十多年来的兵马俑考古研究。日前,陈景元接受了记者的独家专访,并且与兵马俑考古专家袁仲一针锋相对,就秦始皇陵地宫里埋葬的是否是秦始皇,兵马俑的真正主人是谁,吕不韦戈如何出现在俑坑等问题,进行了学术探讨。
“兵马俑定性太草率”
陈景元告诉记者,关于兵马俑属于秦始皇陪葬坑的考古定性一直未向外界公布,直到1981年,在外界不断追问下,才有人发表文章介绍秦俑“定性”的来由。文章宣称,有一位叫袁仲一的考古学家凭着广博的历史知识,猛然地想到:一本古书上记载着,秦始皇来到工地进行视察,当场下令宰相李斯将陵墓范围向外扩展“三百丈”。经过他们钻探测量,发现西杨村出土陶俑的地点,正好在这“三百丈”内。
陈表示,“我找到那‘古书’的各种版本里根本没有‘三百丈’的字样;退一步说,即便有‘三百丈’的记载,也是毫无意义的。因为秦汉的一尺,只有现在的23厘米,‘三百丈’折合成现在的尺寸,只有690米,西杨村距秦始皇陵中心接近两公里,怎么可能在‘三百丈’范围内?”
“秦俑正式‘定性’多年后,俑坑里发现了5件刻有吕不韦名字的铜戈,袁先生等人就毫不迟疑地说:吕不韦是秦始皇的宰相,戈的出现,当然代表着俑坑的建造年代。”
“按照袁先生说法,俑坑由宰相李斯负责修建,为什么坑内没有发现‘李斯戈’?秦始皇是个孝子,吕不韦是他生父,岂有以生父的名号去为儿子陪葬的道理?另外,淤泥层犹如年轮,从对淤泥层计算的结果看,俑坑自建成到焚毁前存续的时间至少为40年至50年。《一号坑发掘报告》第258页上写着‘三年吕不韦戈’就出土在淤泥层的表面之上!”
“阿房宫不是秦始皇所建”
72岁的陈景元告诉记者,“我研究阿房殿数十年,已写出几十万字的论证专注,阿房宫并不是秦始皇新建的。”陈认为,阿房宫“三百里”让人惊讶,如果包括后花园,其面积有现在上海市那么大。首先,《史记》等史料记载的以“两年或者10年时间”,要去建造周围“三百里”的阿房宫,使之成为一座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帝王宫殿,只要稍有一点理性或者建筑常识的人就知道不可能。
其次,伐木是宫殿建设的最大难题。《汉书・贾山传》记载“阿房宫之殿,高数十仞”,秦汉时期,五尺六寸为仞,一尺为0.23米,可见阿房宫内的木柱既粗又高。正如王仲言《慈宁殿斌》中说的那样,它是“千年之产、万年之材”。生木建造宫殿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根据建筑材料推断,阿房宫并不属于秦始皇那个年代。
阿房宫考古队队长李毓芳在对阿房宫遗址进行5年的考古挖掘之后,除找到一个高大的夯土台基外,没有发现一点有如瓦当之类的秦代建筑痕迹,也没有发现任何一点被烧毁后留下来的炭迹、灰烬、红土和结土块等。为此李先生认为:所谓阿房宫工程,在两年的时间中,台基上的木结构宫殿根本没有时间进行施工建设,因此阿房宫充其量只是一处“半拉子”的工地而已。
对话陈景元:出土青铜兵器不属于秦朝
广州日报:在俑坑里面出土了很多的青铜兵器,有的光泽如新,而你有什么理由认为,这些青铜兵器只是一种过时的武器呢?
陈景元:铁剑长度可达150厘米以上,钢铁兵器能够削铁如泥,谁先进、谁落后,难道秦始皇都分辨不出来吗?秦始皇陵附近出土的铜御手俑,剑长为60.24厘米,以二分之一比例制作,它的原型尺寸,应该是120.48厘米,既然俑坑91厘米铜剑长度是极限尺寸,那么御手所佩之剑,毫无疑问肯定就是一把钢铁之剑了。
秦始皇统一中国,下令收缴全国所有铜制兵器,铸造成12个各重34万斤的铜人,这是全国数百万军队原来使用过的兵器。所以在秦王朝,谁继续拥有青铜制造的兵器,谁就是一种严重违抗君命的犯上行为。从《史记・刺客列传》荆轲刺秦王有关史料记载中,可以发现:秦国朝宫正殿的擎天大柱,都是采用青铜材料浇铸而成的,这就充分地说明了,秦王朝的众多冶铜作坊,早就已经转产为非军事的各种用途了。
兵马彩俑与秦服饰不符
广州日报:秦兵马俑博物馆名誉馆长、秦俑考古队原队长袁仲一的观点是,秦代“尚黑”制度,只在重要庆典活动、丧葬礼仪上,穿黑色的衣服。专家刘占成的观点是,秦军的服装由农家自备。颜色很难统一。你是怎么去看待秦王朝“衣尚黑”的问题?
陈景元:袁先生一直强调,秦俑是秦始皇的陪葬坑,难道不是最重要的丧葬礼仪吗?难道不正是必须穿黑衣的关键时刻吗?况且一国之君去世了,难道全体的军人,还要穿着五颜六色的彩服,前去参加各种悼念活动?说秦朝军队服装由农家自备,是对云梦秦简“家书”的曲解。野战军南征北战,服役几十年,居无定所,让家人怎么邮寄?难道秦始皇有财力去塑造秦俑的彩色服装,而无钱去给作战部队发放真的军需?
秦俑的服装,以红色、紫色居多,这是楚人“尚赤”精神的再现,与秦王朝“尚黑”制度完全对着干,在俑坑服色,没有丝毫“尚黑”体现的情况下,有什么资格去鼓吹这是一支秦王朝“尚黑”的军队?不可一世的秦始皇,发出“尚黑令”后,居然没有人出来响应,并且还穿着红绿彩服为自己来陪葬,这难道合乎逻辑吗?
“兵马俑属于一个女人”
陈景元告诉记者,“在《史记・正义》及《陕西通志》、《临潼县志》等史料中,都有‘骊山:在雍州新丰县南16里;秦始皇陵:在雍州新丰县西南10里;秦宣太后陵:在雍州新丰县南14里’的记载。雍州新丰县的县城,在今临潼县新丰镇的东北不远处。根据上述明确的方位和里程,很容易就能找到的秦宣太后陵,就在秦始皇陵的东侧偏南、距骊山山脚约一公里处的西杨村、下和村一带,也就是人们现在所熟知的秦俑坑附近。”
“同时,人们在秦俑坑里发现了最直接的证据。不少秦俑的头顶,梳有苗裔楚人特有的、偏于一侧的歪髻;秦俑的服色五颜六色,非常鲜艳,与秦王朝的尚黑制度有显著差别。此外,在陶俑身上还刻有一个‘芈’字,与当年发掘的阿房宫‘北司’遗址中的‘芈’字相似。阿房宫由秦惠文王始建,而宣太后芈氏即是秦惠文王的妃子。更重要的是,在俑坑底部存有厚厚的、可分为14层的淤泥层。从历史上临潼大暴雨的频率及早、涝交替的规律和特点看,要形成这么厚的淤泥,至少需要40年以上。如果俑坑确实毁于秦末,由此往前推移几十年,加上建坑所需的时间,那么俑坑的主人,只能推移到秦宣太后这边来了!”陈景元表示,秦宣太后,姓芈(mi),本是楚国的显赫王族,后嫁于秦惠文王。她在秦国统治了41年之久,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掌权治国的女国君,甚至有人称她为2000多年前的“慈禧太后”。她完全有条件、
有资格修建豪奢大墓及陪葬坑。
秦宣太后建兵马俑
广州日报:袁仲一先生认为:陶俑身上的陶文是一个完整的字,经过辨认后,它应该是“脾”字,而且还是一位工匠的名字,不可能是秦宣太后的名字。你有什么确凿、可靠的材料,能够判读出它一定就是“芈月”两个字?
陈景元:袁仲一将陶俑身上的那个字,读为“脾”字,并没有一丝一毫的根据,因为各种古文字的书写中,“脾”的字形是很多的,但“脾”字所有的古文与那个陶文都没有任何相近之处。将陶文只认定为工匠的名字是一种猜测和想象,因为整个俑坑只有一个这种陶文,难道这位工匠做完一件陶俑后,就“下岗”了?陶俑身上刻有“成阳”、“咸阳令”,难道这些也都是工匠们的名字?
“芈、月”的判读,有众多古文字学上非常确凿的依据,而且在阿房宫遗址上也有相同的字,所以俑坑和阿房宫都和一位芈姓人物有着直接的关系。应该说,这一种认定的方法,是非常严谨、可靠、准确的。文字到底能不能拆开判读?这是有关独体字、合体字最基本的常识问题。秦俑馆研究室主任张文立教授1984年就曾经公开发表文章,认为我将陶俑身上的文字判读为“芈、月”两字是非常正确的。
广州日报:袁仲一认为,骊山北麓地区,从未发现有其他人大型墓葬的记载,而从俑坑的规模来看,只有秦始皇才有这一种魄力、财力去进行修建,所以秦俑坑不可能是秦宣太后的陪葬坑。为什么你几十年来一直坚持认为:秦宣太后芈氏的陵墓位置坐落在秦始皇陵东侧的不远处?
陈景元:在《史记・正义》、《括地志》、《陕西通志》、《西安府志》、《临潼县志》等史料中,明确地记载着“秦宣太后陵在雍州样的认定新丰县南14里,秦始皇陵在雍州新丰县西南10里,骊山在雍州新丰县南16里”。这些材料有共同起算点,有准确里程数字。人们能够轻而易举地找到秦宣太后陵的位置,恰好就在西杨至下和村附近。
袁仲一认为秦宣太后陵,在西安市洪庆地区,洪庆历史上属于咸宁县,而在《咸宁县志》、《西安府志》、《陕西通志》中,是找不到秦宣太后陵任何文字记载的,所以秦宣太后葬在洪庆,并没有任何的史料依据。秦始皇连年征战,财源枯竭,是短命的王朝,哪有强大国力可言。秦宣太后执掌朝政41年,社会安定,有财力搞任何的工程建设,因此兵马俑真正的主人属于2000多年前的一个女人。
围绕兵马俑的学术之争
1、“吕不韦戈”说明俑坑是秦始皇时期建造的?
袁仲一:“兵马俑”是秦始皇陵的陪葬品结论,是在多种、大量考古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在俑坑之中,有多达23件带有秦始皇明确纪年的铜兵器。兵器上面刻有吕不韦的名字,而吕不韦是秦始皇的丞相。这些兵器在俑坑内出土,由于晚期的器物,不可能出现在早期的墓葬中,这是考古学的基本知识,有了这“吕不韦戈”,就可以证明俑坑是秦始皇时期建造的,绝对不可能是早于吕不韦几十年的秦宣太后建造的。
陈景元:从已经正式发表的《考古发掘报告》上看,俑坑内出土的真正有秦始皇明确纪年的兵器,只有5件刻有“吕不韦”字样的戈,另外有16件铜铍上面,根本就没有秦始皇纪年的痕迹,因为铜铍上刻有“寺工”的字样,袁仲一坚持认为“寺工”,最早出现于秦始皇二年,那是秦始皇时期中央主造兵器的官署,所以即使没有刻着“吕不韦”的名字、而只有“寺工”铭刻的铜铍,也应该是秦始皇时期的纪年兵器。
其实,有“寺工”铭文的器物并不少见,汉代出土的器物中,“寺工”两字出现的频率是很多的。而且在秦始皇二年之前,“寺工”的陶文也已经存在了,1995年在西安未央区一个古代灰坑中,发现泥封上刻有“寺工丞玺”字样,由于它和秦昭王时期“加边栏”的印式相同,而被考古界认定是秦国早年的器物。在江苏仪征出土战国后期的铜铍之上,也刻有“寺工”两个字。由此可见,“寺工”并不是秦始皇时期特有的。
2、俑坑内物风格一致就能证明是秦始皇陵的陪葬品?
袁仲一:俑坑砖的大小、纹饰、陶文,陶俑的发型、风格、制造工艺,陶马的造型、种类,俑坑的战车、系驾方法,俑坑的构筑方法、隔墙、坑顶棚木,陶俑脚踏板上的人名、字样等,都与秦始皇陵园内其他地方出土砖、陶俑、铜马、铜车等是完全一致的,这就证明它们统统是秦始皇陵的一部分陪葬品。
陈景元:几千年来人人都要“入土为安”,有限的风水宝地早就已经“人满为患”了,在同一块土地上,那种墓中墓、墓压墓、墓挤墓现象,历来都是不可避免的。《汉书》记载:成帝修建昌陵“发民坟墓,积以万数。”《后汉书》记载:“顺帝作陵,多坏吏冢。中山简王焉修冢茔,平夷吏人冢墓以千数。”《晋书》记载:“曜葬其父,发掘古冢以千百数。”在秦始皇陵圈占土地时,难道就不曾去压占他人的墓地?
几十年来,在骊山北麓广大地区,不论发现什么文物,不管阿猫阿狗,不分真马假马,不看木车铜车,都被装进秦始皇陵考古发现的大箩筐之中。袁仲一罗列的秦始皇陪葬品,几乎没有一件是经过严格、科学的考古论证后加以确认的。比如,铜车、铜马虽然出土在秦始皇陵封土边上,称它为秦始皇的御用安车,但与帝王驾六马的制度相背,铜御手的佩剑原型是120厘米,而俑坑铜剑只有91厘米,它们之间根本是不可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