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古建筑消防防火安全须知
文物古建筑泛指我国历史上保存至今具有较高文物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古人遗留下来的具有较长历史年代的寺、庙、殿、楼、塔、桥等建筑。文物古建筑是国家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研究古代社会的宝贵历史资料。因此,做好文物古建筑的消防防火工作尤为重要。
文物古建筑作为历史遗存,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是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宝贵遗产。保护好这笔宝贵遗产,弘扬民族文化,延续历史文脉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职责和义务。
一、文物古建筑的消防特点
1.耐火等级低,发生火灾系数高
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古建筑绝大多数以木材为主要建筑材料,以木构架为主要结构形式,因此,古建筑的耐火等级相对较低,极容易发生火灾。按照耐火等级划分,古建筑一般属于三或四级耐火等级,古建筑物种的柱、梁、屋顶等构件,也都低于现在所规定的耐火极限,这些主要构件一旦起火,很快会形成凶猛的火势,危害古建筑的保全。二是,由于古建筑中的木材经过多年的干燥、老化后,含水量很低,极易燃烧。第三,古建筑中多采用松、柏、杉、楠等木材,特别是松树和柏树,木材中含有大量松油,能够加大火势,一旦燃烧起来,将增加火灾的严重性和扑救的艰巨性。
2.防火间距小,容易导致连烧
古建筑由于受当时建筑艺术等局限性的影响,且当时未对防火有明确的要求,建筑物之间间距小,甚至有些建筑物紧密相连,形成古建筑群。既无防火分隔区,又没有消防通道。如果其中一处起火,一时得不到有效控制的话,毗连的建筑物很快就会大面积燃烧,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
3.地理位置远,增加扑救难度
古建筑大多数建造在崇山峻岭、远离城镇的偏远地区。如鞍山市的千山文物古建筑群,多依山就势、高低起伏,山路错落,一旦发生火险,扑救难度较大。即便发现及时,也很难在最短的时间内调集到扑救人员,而且古建筑远离城镇的消防队和消防用水,建筑物内一般也没有消防设施,因此,火灾扑救十分困难。
二、文物古建筑容易引起火灾的原因分析
1.建筑材料和建筑布局
我国古建筑绝大多数以木材为主要材料,以木构架为主要结构形式,古建筑中的木材,经过多年的干燥,含水量很低,因此极易燃烧,我国古建筑多采用松、柏、杉、楠等木材,火灾荷载远远高于现行的国家标准所规定的火灾负荷量,火灾危险性极大。古建筑起火后,犹如架满了干柴的炉膛,而屋顶严实紧密,在发生火灾时,屋顶内部的烟热不易散发,温度容易积聚,迅速导致“轰燃”。再加上大多数通风条件比较好,有的古建筑更是建在高山之巅,发生火灾后火势蔓延快,燃烧猛烈,极易形成立体燃烧。我国的古建筑多数是以各式各样的单体建筑为基础,组成各种庭院。如果其中一处起火,一时得不到有效控制,毗连的木结构建筑很快就会出现大面积燃烧,形成火燃烧连营的局面。除此之外,我国的古建筑分布在全国各地,且大多数远离城镇,建于环境幽静的高山深谷之中。这些古建筑普遍缺乏自防自救能力,既没有足够的训练有素的专职消防队员,也没有配备安装有效的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位于城镇的消防队鞭长莫及。再加上古建筑周围的道路大多狭窄,有的还设有门槛、台阶,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行,这些都给火灾扑救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2.管理不力
许多文物古建筑的主管部门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往往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而忽视了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安全工作缺乏责任主体意
识。群众文物保护意识淡薄。火源、电源管理不严,没有树立起“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责任主体意识。消防设施配备数量不足,消防水源缺乏。这些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给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由于地方财政紧张,加上文物保护还不够重视,古建筑文物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重缺乏,自救能力低。
三、加强文物古建筑消防防火安全的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相关部门职能
要全面贯彻落实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明确古建筑文物保护的职能部门。落实好相关部门的职责。健全管理机制,普及消防知识,努力预防火灾发生。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古建筑文物消防安全难点问题。依法解决古建筑文物保护维修经费问题。认真落实逐级的消防责
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严格各项防火安全工作;认真落实逐级的消防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严格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夜间巡查制度,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建立防火档案;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制订灭火应急方案,并组织、灭火疏散演练。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消防防火宣传
提高古建筑文物消防自救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要以《消防法》、《文物保护法》和《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保护与整改相结合、利用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为保障古建筑文物的安全,预防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严密防范各种突发事件。定期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定期开展对古建筑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宣传。切实增强文物保护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文物保护工作要得以落实,必需依靠广大热心人士,要用各种宣传手段教育、动员、提高人们对保护文物重要意义的认识,使“保护文物人人有责”思想深入人心。让人们意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鼓励人们自觉参与文物保护事业。
3. 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由于大多数古建筑受地理位置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发生火灾后,不能完全依靠消防队赶来扑救,还必须完善自身的消防设施,以使火灾在初起阶段得到有效控制,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城市中的古建筑应利用市政供水管网,在古建筑内安装消火栓,配置消防灭火器。郊墅、山区中的古建筑应修建消防水塔、消防水缸,保证消防应急用水,以便发生火灾时使用。天然水源旁的古建筑还应修建消防码头,供消防车停靠汲水。此外,古建筑内还应按要求配置相当数量的轻便灭火器,有条件的古建筑应安装自动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当在上部安装水喷淋系统有困难时,可在地上安装固定的高压水枪自动出水灭火装置。通常情况下,古建筑要尽量配备室外消防栓,如无法达到,则要配置够量的灭火器,建立消防贮水池或备有消防水缸、消防砂、铁锹等,以备不时之需。
4. 加强电源和货源管理
在古建筑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谨用电管理。对有雷击危险的古建筑。要安装避雷设施,并定期检测和维修。在古建筑内严禁堆放柴草、木料及汽油、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燃放和焚烧,要指定远离古建筑的焚烧点,并定人定岗负责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文物古建筑是祖先留下的瑰宝,我们必须以科学务实的态度对待古建筑的消防问题,这样才能让这些瑰宝代代传承,才能使中华文明延续亘古,百世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