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早期都城设都制度
古今中外,有国就有都城。都城又称都邑,都、京。在当今社会,城(多称首都)主要是指一个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所在地,通常是国家的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中心。在资本建设制度而言,世界各国都有一都制(如法国、俄罗斯)、两都制(如玻利维亚)、三都制(如南非)和四都制(如沙特阿拉伯)。不同的城市在功能上有明显的差异。根据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一些国家也迁都(如哈萨克斯坦和巴西),或调整不同城市(如韩国和尼日利亚)的功能。在中国古代漫长的历史时期,历代国家政权建设了200多座都城。所谓早期都城,是指国家早期阶段的都城。中国早期国家包括龙山时代后期(尧舜禹时代)的邦国和夏商时期的王国,距今约5000-3000年。到目前为止,至少有20多个早期都城遗址,如陶寺、王城岗、良渚、二里头、郑州商城、小屯殷墟等。此外,文献记载尧舜禹时期有平阳、蒲坂、阳城等都邑,夏商时代至少有阳翟、斟寻、亳、殷等14处都城。研究表明,中国早期都城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都城制度。其中,在资本建设制度方面,资本建设制度在早期阶段实施,主辅资本建设制度长期实施,基本上没有相当多的资本建设制度;不同的资本建设制度在时间、空间、等级等方面具有鲜明的特点。
一都制早期都城
一都制是指国家只设立一座都城。通过对中国早期国家资本制度的分析,可以发现龙山时代主要实行一都制,这种资本制度在夏商时代的部分阶段得到延续。在龙山时代邦国的文化分布区,如陶寺文化、良渚文化、世茂文化、石家河文化等,没有与陶寺、良渚、世茂、石家河等遗址规模和规格相匹配的大型都邑遗址,这反映出这些邦国可能只设立了唯一的都邑。一都制也应在夏朝的某些时期实施。《竹书纪年》记载:太康居倒寻,羿也居之,桀又居之。夏王太康以倒寻为都,后羿代夏也以倒寻为都,夏杰仍以倒寻为都。太康期间设置其他都城的文献未见。虽然有杰都安邑之说,但安邑是夏杰等人在商汤灭夏后逃离的地方,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夏都。可以看出,至少在太康、后羿代夏、杰时期,夏王朝是唯一一个以考虑为基础的都邑。学术界普遍认为,它位于南偃师二里头。此外,夏王朝可能只设一都,直到胤甲之后再到杰。在此期间,文献中没有夏人迁都或新都的记载,考古发现的二里头都邑遗址具有连续性和长期性,证实了尹佳至杰之前对夏都的推断。商代后期基本实行一都制,先后以环北商城、小屯殷墟为都。《竹书纪年》记载:自盘庚迁殷,至纣之灭,二百七(五)十三年,更不迁都。从考古发掘的角度来看,环北商城、小屯殷墟都具有商都性质。鉴于第二遗址位于今河南省安阳市西北郊,符合文献所载的盘庚迁殷的地望;环北商城遗存的时代大多是武丁之前,小屯殷墟遗存的时代主要是武丁之后,因此推断前者应该是盘庚至小乙之殷都,后者应该是武丁至帝辛之殷都。
一都制早期具有以下特点。在时间上,一都制多在邦国时期、王朝后期和政治稳定时期实施。在龙山时代,由于各邦国能够控制的区域有限,建立一个都城可以有效地统治和控制邦国。夏末,由于夏朝势力强大,没有严重的内外军事威胁,一都制继续实施。商代后期,特别是武丁后期,商朝进入鼎盛时期,政局相对稳定,周边国家的威胁相对较小,没有必要建立多个首都。在空间上,一都制都邑多位于国家控制的中心或近中心区。早在邦国阶段,都邑的都邑选址原则就开始了,陶寺、良渚、石家河等都城基本都位于邦国控制区的中心。夏都二里头遗址位于二里头文化分布的中心,殷都位于商代后期商朝地图的中心。在都市级别上,一都制都市规模大、规格高,形成了陶寺、石茂、良渚、二里头、环北商城、小屯殷墟等一都主导的局面,是早期国家同期面积最大、规格最高的中心聚落。就都城延续期而言,一都制都邑大多长期持续建设和使用。陶寺都城延续时间较长,贯穿陶寺文化的早、中、晚期。二里头遗址、小屯殷墟等夏商都城除环北商城因火灾被废弃外,都经历了长期的建设和使用。
早期都城主辅都制
所谓主辅都制,是指国家以一个都城为主要都城,根据需要设立一个或多个辅助政治军事中心,即辅都,共同成为国家之都。这一制度萌芽于禹时期,形成于夏代,在商代早期得到了广泛的实施。古籍《竹书年》记载禹居阳城,一般认为阳城位于今河南登封,考古发现的王城岗龙山文化城址为禹都阳城之地。此外,《世本》等文献还记载了禹都安邑(今山西夏县境内)、平阳(今山西临汾盆地、陶寺城址)、夏族群北上晋南扩张势力的临时政治军事中心。夏初启、中期帝宁、胤甲时期,在设立主要都城的同时,也设立了一些辅都。文献多称启都阳翟,并有钧台之享,一般认为阳翟、钧台在河南禹州境内,有学者认定瓦店遗址为阳翟故址。除阳翟外,《穆天子传》卷五,云夏启曾以黄台之丘为都。黄台今河南新密境内的黄台之丘,属于新寨期的新寨城址规模大,规格高,很有可能是黄台之丘。禹州瓦店、新密新寨二城址在属于早夏文化的新寨期共存,两者同为启都的可能性很大。史载太康至胤甲时期,有许多城市,如考虑、原(今河南济源寺街)、老丘(今河南开封陈留镇东北)、西河(今河南三门峡地区的一个地方)等。然而,考古材料表明,这些城市不是浪费关系,而是有一定的共存期。作为夏都考寻故地二里头遗址,都具有都邑性质,中间未中断、衰落或整体废弃。帝宁时期的夏都,如原、老丘、胤甲时期的西河,大概相当于二里头文化二里头文化的二三期,正是二里头都邑的繁荣时期,显然与原、老丘、西河等三都有共存期。由于斟寻之都存在时间长,规模大,规格高,遗存丰富,而其他三都皆存在时间短,规模较小,故斟寻应为主都,其他三都应是辅都。虽然文献记载商朝不常厥邑,经历了五次迁都,包括仲丁迁、河南内黄(今河南内黄)、祖乙迁邢(今河北邢台)、南庚迁奄奄(今山东曲阜)、盘庚迁殷等。,但考古发现表明商代前期存在数都并存。郑州商城是商汤都城亳,持续时间长,从二里岗文化一期到四期一直是商都。偃师商城作为商代初期的另一个城市,建于二里岗文化一期,延续至二里岗文化三期,与郑州商城共存期较长。从商王仲丁到南庚的时代范围大致落在从二里岗文化四期到殷墟文化一期之前。在此期间,郑州商城仍然作为商都存在。显然,亳州商城在一段时间内也存在于亳州、相、邢、奄奄一息。相比之下,偃师商城和其他四大商城在规模、规格、遗存丰富、都市延续期等方面都远不如郑州商城。因此,亳州应该是主要的首都,其他四大首都和偃师商城应该是辅都。
都城早期的主辅都制具有以下特点。在时间上,主辅都制主要在王国时期、王朝早期或社会动。邦国阶段,各邦国大多没有实行主辅都制,但禹时期以阳城为都,安邑、平阳有一定的辅都属性。进入王国时代,夏王朝控制面积增加,大都邑出现,主辅都制正式形成。商代主要是辅都的广泛实施阶段。商代初期以亳州(郑州商城)为主,以偃师商城为辅都(西亳)。仲丁至南庚期间,分别以亳州、邢、奄奄一息为辅都。在空间上,主要位于王朝控制的中心,而辅都位于周边地区。伊洛盆地所有者都在二里头文化分布区的中心,而原、老丘、西河等辅都位于夏朝周边地区的北、东、西三方。商朝早期统治区的中心是今天的郑州地区,主都亳位于这个地区。商代前期的相、邢、奄等辅都位于商朝前期统治区周边地区。偃师商城位于夏都考寻附近。商汤灭夏前和商朝初年的统治中心位于郑州,偃师商城属于商朝的周边或一线区。至于都都地望,学术界争议很大,或者说亳都附近的郑州小双桥遗址,但从间距和伐蓝夷来看,它更有可能位于今天的豫东或鲁西南部。在都城等级上,主都明显大于或优于辅都。主都规模大,城市规划建设更加精心,设施齐全,规格高;辅都设施相对简单,规模和规格无法与主都相比。在都市延续期方面,主要相对稳定,持续时间长,无变化或变化少;辅助资本根据政治和军事需要不断调整,持续时间短,具有所谓的重复。
总之,中国早期国家的设都制不是单一的一都制,夏商王朝也不是都城屡迁。除一都制外,早期国家长期实行主辅都制。这种主辅都的设都制度对西周以后甚至隋唐宋元时期的设都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认为中国早期都城自始至终都是前废后兴的一都之制,否这一时期两都并存的观点,与历史事实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