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木构件防虫防腐处理措施
木材防腐防虫
维修时应采取以下措施,防止古建筑木结构受潮腐烂或虫蛀:
一、从结构上改善通风防潮条件,使木结构始终保持干燥。
二、用防腐防虫剂处理易受潮腐烂或虫蛀的木结构。
防腐防虫剂要求
一、应能防腐、杀虫,或对害虫有驱避作用,且疗效高且持久;
二、对人畜无害,不污染环境;
三、无助燃烧、霜冻或腐蚀木材,
四、无色或浅色,对油漆、彩画无影响。
古建筑木结构的防腐防虫剂应按表5计算.1.3选用,也可采用其他低毒高效药剂。若用桐油作隔潮防腐剂,宜添加5%的五气酚钠或菊酯。
防腐、防虫处理的关键部位
一、不落架工程局部处理
1.柱脚表面腐烂处理:去除腐烂的木材后,在柱脚周围涂上高含量的水溶性浆膏,用绷带密封,使药物向内渗透和扩散。
2.柱脚心腐处理:氯化苦熏蒸。施药时,柱脚周围应密封,药剂应达到柱脚的中心。一次性施药可保持3~5年,必要时可定期更换;
3.柱头及其毛口的处理;浓缩液可以注入柱头和毛口,使其自然渗透和扩散。
二、落架大修或搬迁工程中的木柱处理
无论是继续使用旧柱还是更换新柱,都应采用浸注法处理一次处理的有效期,应考虑50年。
在古建筑中,檩条、椽子和桶的防腐或防虫应在重新油漆或彩绘前进行全面喷涂。对于梁的榫头和埋在墙上的构件端部,仍采用刺孔压注法进行局部处理。
三、屋面木基层的防腐防虫应以木材与灰背接触的部位和易受雨水浸湿的部件为重点,并按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1、对望板、扶脊木、角梁、由峰等上表面,应采用喷涂法处理;
二、对角梁、檐椽、封檐板等构件,应采用压注法处理;
灰青屋顶不得用含氟化钠和五氯酚钠的药剂处理。
四、古建筑中小木材作为防腐或防虫的一部分,应采用速效、无害、无臭、无刺激性药物。处理时可采用以下方法:
1.门窗:榫头部分可采用针注法处理。如有必要,其余部分也可采用喷涂法处理。如果新配置的门窗材料是易腐树种,可采用压注法处理。
2.天花、藻井:下表面易受虫害,应采用熏蒸法处理;上表面易受菌腐,应采用压注喷雾法处理。
3.对于其他做工精美的小木材,应采用菊酯或微量添加防腐香料的药剂进行注射或喷涂。